曹和平   喬 良
  由於香港上演非法“占中”活動,“顏色革命”成為2014年中國社會廣泛關註的一個話題。學者們還就“顏色革命離中國有多遠?”的問題展開了激烈爭論。遺憾的是,一些學者在這個問題上明顯偏頗的觀點,卻贏得不少人的認同。我們試圖指出當前部分關於顏色革命觀點的幾個重要的方法論錯誤。
  首先,顏色革命不是一個抽象概念,而是一個不斷演變的活的實體。有學者認為“顏色革命這個詞特指的是獨聯體和中東的顏色革命”,但事實並非如此。
  “顏色革命”起始於獨聯體國家以街頭對抗方式進行的政權變更運動,但並沒有停留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天鵝絨革命”、格魯吉亞的“玫瑰革命”和烏克蘭的“橙色革命”上。“顏色革命”走出獨聯體國家向北非和伊斯蘭國家蔓延,就連伊朗也險些發生“顏色革命”。以及後來的緬甸袈裟革命、泰國紅衫軍和黃衫軍“惡鬥”等,都是從街頭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件”起始,並逐步巧妙地演化升級為政權大更迭的歷史事件。而且,“顏色革命”在今天沒有任何要停止的跡象。
  其次,“顏色革命”不是一個沒有外因的炸彈式內爆過程,而是越到後來越被外因操縱的國別間“角力”的競技場。
  觀察20年來的獨聯體、中亞西非和東亞的“顏色革命”,其裂變過程並非都是內因性質的。如果說上世紀90年代的蘇東劇變,內部因素占主要原因,政權更迭是獨裁者活該的話,如果說隨後中東到西非的顏色革命是其民主程度低的話,那泰國的“紅黃”內鬥導致政權更迭又該作何講?畢竟,泰國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制度轉型問題遠遠小於獨聯體和伊斯蘭國家。顏色革命越到後來,外因的力量越明顯。比如香港發生“占中”運動,和近期俄羅斯不斷升高的街頭示威,如果這時候還硬要說外部因素作用是微不足道的,那絕對有些“睜眼說瞎話”了。
  第三,“顏色革命”的社會傷害在全球國別間不是無差異的均勻分佈,而是對制度差異國家傷害大,對發展中國家傷害較大、發達國家較小的非對稱事件。
  一些學者忽視了這種非對稱性,認為只要我們沿著改革開放的路走下去,如果社會政治清明瞭,平等了,大家都富裕了,就不用怕顏色革命了。但問題在於,當你正走在改革開放的路上,當你還沒有越過發展中國家中等收入段位而處在政治高度不穩定階段,這時候發生了顏色革命(比如烏克蘭),而且後續發展完全走到了社會動蕩、族群撕裂,你還沿著什麼道路走下去呢?那時候,競爭性國際力量容得了你按自己的路子走下去嗎?
  正是沒有看清以上三個原因,一些學者對顏色革命的思考出現了混亂。我們應該看到,“顏色革命”受外因主導後不斷逼近我國,造成潛在傷害的命題。而這個問題必須慎重對待,殫精竭慮辨識,方能幫助中國度過眼前的結構變革高速期,走向穩定的新常態。▲(作者分別是北京大學教授和國防大學教授)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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