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本報記者袁黎 湖北日報大學生記者團龍文鳳 通訊員秦法
  家住青山區的周師傅騎電動車,不慎連人帶車掉進窨井里,摔得鼻子骨折腦外傷,還構成十級傷殘。
  周欲找城管部門打官司索賠,卻因事發地是插花地帶一度遇阻:青山說是化工區管,化工區說是洪山或青山管,洪山說是化工區管。來來回回,他兩次撤訴三次起訴,才最終確定將化工區城管列為了被告。
  儘管化工區城管庭上再次辯稱自己不該負責,但青山區法院審理認定應由其擔責,承擔事故的八成責任,向傷者賠償4.8萬餘元。
  記者昨悉,化工區城管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該案經武漢中院終審維持原判的結果已於上月底生效。
  騎電動車掉進了窨井
  去年2月23日晚上8點多,青山45歲的周師傅騎著電動車下班回家,經武鋼十號門前路段時,突然連人帶車栽進路上一個沒有蓋子的窨井里,周師傅頭部和臉部受傷,連呼救命。
  路邊小賣部的老闆聽到後幫忙報警,警方趕到將周師傅送醫。經診斷,其鼻梁骨折,腦部受傷,臉部也有擦傷,住院半個月後花費1萬元。出院後鑒定構成十級傷殘。
  人受傷了,電動車也摔壞了,周師傅非常生氣,要找相關部門討個說法。
  兩次撤訴才找準被告
  該找誰呢?周師傅犯難了。因為該路段是插花地,附近人也說不清楚到底該誰管。
  去年5月,周師傅先是起訴武鋼,他認為窨井位於武鋼門前的路上,肯定是武鋼在管。法官立案後到現場勘驗,得知實際上與武鋼沒有關係,應屬青山區管。周師傅聞言主動撤回了訴狀。
  不久,周師傅再次遞交訴狀,狀告青山區城管局。法院立案了,不過青山城管喊冤,說該路段早就劃給了化工區,並出示行政區劃圖請出了測繪機構人員,向法官以示清白。
  沒辦法,周師傅只得再次撤訴,重新起訴化工區城管局。法院再次立案,而化工區城管很快也來叫屈,其稱雖然事發路段在行政區划上劃給了化工區,但是城管項目沒有移交,案子應該還是青山或洪山負責。
  庭審焦點仍是該誰管
  去年10月,法官乾脆把青山、洪山、化工區城管部門都叫到一起,當面討論。最終,洪山區拿著一份它和青山區政府聯合勘定的行政界線圖告知:應屬化工區管。
  經歷兩次撤訴、耗時5個多月後,周師傅第三次起訴成功,終於確定了化工區城管局為被告。
  化工區城管局被判賠償
  不過,化工區城管局依然不服。
  今年1月,案子開庭時,化工區出示與洪山、青山之間厚厚一疊托管協議再次強調,事發路段曾屬於洪山,後移交給青山,2010年移交化工區,“但裡面沒有包含城市管理這個項目,因此道路維護還得青山負責。”
  但法官並不認可。經前番多次論證,法院認定該路段屬化工區,那麼路上的窨井蓋管理自然也是化工區城管局來負責,井蓋丟失導致慘禍就要對傷者擔責。同時,法院認為周師傅自己也沒盡到安全註意義務,遂判決周師傅自擔兩成責任,城管局擔八成責任,賠償周師傅4.8萬餘元。
  記者昨日趕到事發路段,發現肇事窨井已經補上蓋子。附近居民說,此前掉進井里的不止周師傅一人。
  (原標題:5個月三次起訴終於知道該告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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